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以下几种:
1、过错原则。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须存在医疗过错,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。
2、过错推定原则。患者有损害,因下列情形之一的,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:
(1)违反法律、行规、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;
(2)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;
(3)伪造、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。
3、无过错责任原则。在医疗行为中,只要医疗机构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产品致使患者人身受到损害,不问过错,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。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,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,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,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。
在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的计算上,我国制定的总原则是:具体损失采取“差额赔偿”,抽象损失采取“定型化赔偿”。
法律依据:
《民法典》
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
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,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,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,依照其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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